粵科函管字〔2018〕2338号
各地(dì / de)級以(yǐ)上(shàng)市科技局(委)、各有關單位:
按照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《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》《廣東省人(rén)民政府辦公廳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(de)實施意見》等規定要(yào / yāo)求,爲(wéi / wèi)加強我省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彙交工作,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,“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”(以(yǐ)下簡稱平台)“成果登記”模塊将于(yú)2018年12月1日正式啓動科技成果在(zài)線登記工作。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(yī / yì /yí)、科技成果登記範圍
在(zài)平台登記的(de)科技成果包括: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、其他(tā)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、非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。其他(tā)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和(hé / huò)非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,其第一(yī / yì /yí)完成單位必須是(shì)在(zài)我省轄區内注冊的(de)獨立法人(rén)。涉密成果不(bù)在(zài)廣東省科技成果登記範圍内。
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必須在(zài)平台登記,其他(tā)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和(hé / huò)非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自願在(zài)平台登記。
二、科技成果登記的(de)申請
(一(yī / yì /yí)) 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。
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要(yào / yāo)求,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必須進行登記。因此,平台對省科技計劃在(zài)驗收環節增設了(le/liǎo)成果登記功能,具體爲(wéi / wèi):一(yī / yì /yí)是(shì)要(yào / yāo)求完成人(rén)在(zài)提交驗收書過程中必須填寫、提交“科技成果登記表”(采用國(guó)家統計局批準、科技部制定的(de)格式),“科技成果登記表”中部分信息已從驗收書中自動提取,完成人(rén)隻需補充填寫其餘信息;二是(shì)省科技計劃驗收正式通過業務處室審核後,“科技成果登記表”和(hé / huò)驗收書自動轉至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(詳見附件1操作手冊)。
(二) 其他(tā)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、非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。
由科技成果第一(yī / yì /yí)完成單位的(de)項目完成人(rén)直接登錄平台填寫提交“科技成果登記表”,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受理,進行成果登記(詳見附件1操作手冊)。
三、科技成果登記工作流程
按照《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(yú)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公開的(de)實施辦法》(粵科函管字〔2013〕127号)規定,“科技成果登記表”由登記機構受理後,按照網上(shàng)審核、紙質材料審核、公示、批複、發放紙質登記證書等程序進行辦理。
四、科技成果登記機構的(de)選擇
我省現有科技成果登記結構(以(yǐ)下簡稱登記機構)22個(gè),均已在(zài)平台注冊,其中省級登記機構2個(gè)(廣東省科學學與科技管理研究會、廣東省未來(lái)預測研究會)、地(dì / de)市登記機構20個(gè)(見附件2)。
(一(yī / yì /yí)) 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。
按照《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(yú)“省重大(dà)科技成果登記核準”職能轉移到(dào)社會組織機構的(de)通知》(粵科函管字〔2014〕549号)要(yào / yāo)求,省科技廳的(de)科技成果登記職能已轉移至廣東省科學學與科技管理研究會、廣東省未來(lái)預測研究會兩個(gè)省級登記機構。因此,省科技計劃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統一(yī / yì /yí)由兩個(gè)省級登記機構辦理登記。
(二) 其他(tā)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和(hé / huò)非财政投入産生的(de)科技成果。
自願在(zài)平台登記的(de)科技成果,選擇平台上(shàng)登記機構中的(de)任意一(yī / yì /yí)家辦理登記。
五、其他(tā)事項
(一(yī / yì /yí)) 信息公開事宜。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要(yào / yāo)求,爲(wéi / wèi)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公開制度,已在(zài)平台登記的(de)科技成果将由省科技廳進行公開,無償向社會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詢、篩選等公益服務,以(yǐ)便促進科技成果轉化。成果公開信息包括登記成果的(de)名稱、完成單位、成果簡介、應用情況、研究起始時(shí)間、成果轉化聯系方式等。
(二) 成果權屬說(shuō)明。科技成果登記所發放的(de)登記證明不(bù)作爲(wéi / wèi)确認科技成果權屬的(de)直接依據。
(三) 聯系方式:
1.省科技廳科技服務與管理處
聯系電話:020-83163326、83163920
2.省科技創新監測研究中心(技術支持)
聯系電話:020-83163338
附件:
省科技廳
2018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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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附件【科技成果登記用戶使用手冊.pdf】
- 附件【全省科技成果登記機構清單.pdf】
- 附件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(yú)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公開的(de)實施辦法.doc】
- 科技成果登記介紹 /files_down.php?id=31